招生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招生信息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1)
2017-12-15

(教港澳台函〔2010〕21号)

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方便台湾高中毕业生来大陆接受高等教育,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起大陆高等学校可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台湾的大学 “学测”是台湾地区最大规模的高校招生考试,每年大约有15万考生参加。考试科目5科,各科总级分为15分,满分75分。考试成绩分为五级:顶标级(占参考人数总数的前12%)、前标级(占参考人数总数的前25%)、均标级(占参考人数总数的前50%)、后标级(占参考人数总数的前75%)和底标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在台湾参加“学测”考试,成绩达顶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可直接向大陆高校申请就读,经大陆高校面试合格后即可录取。

  2.在大陆办学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其高中毕业生均要回台湾参加“学测”考试,鉴于办学条件不同,台商子弟(女)学校高中毕业生“学测”成绩达前标级的,亦可直接向大陆高校申请就读,经大陆高校面试合格后即可录取。

  3.受理台湾学生申请的大陆高校范围暂定为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简称“联招考试”)列入第一批次的高校(学校名单见附件)。

  4.台湾学生通过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或“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 链接各高校,直接向各高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考生台湾“学测”成绩和报名序号。各高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尽快拟定各项申请信息要求并在以上网站予以公布,明确报名时限并做好面试安排。各高校将台湾学生姓名、“学测”成绩、报名序号报教育部考试中心,经该中心通过有关途径予以确认并反馈各高校。

  教育部考试中心电子信箱:cjqr@mail.neea.edu.cn;联系人:刘思利;联系电话:010-82520013;传真号码:010-82520014。

  5.高校确认录取后将台湾学生信息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由该办公室统一办理所有台湾学生入学录取手续,并将所有录取名单报我部高校学生司在网上实施电子注册。

  6.请各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教育司(局)尽快将通知转发至有关高等学校。

附件:免试招收台湾学生的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名单(123所)

北京市: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央民族大学

天津市: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医科大学

辽宁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省: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黑龙江省: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

上海市: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大学

江苏省: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浙江省:浙江大学、温州医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宁波诺丁汉大学

安徽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福建省:厦门大学、福州大学

山东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大学

湖北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省: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大学

广东省:中山大学、暨南大学、汕头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方医科大学

广西自治区:广西大学、广西艺术学院

重庆市: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省: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四川音乐学院、四川大学

云南省:云南大学

陕西省:西安交通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音乐学院、西安美术学院